
(資料圖)
搜于特11月1日公告,11月1日,公司收到瑞成公司《關于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通知書》。瑞成公司以搜于特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于10月31日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0月31日予以立案。后續(xù)公司是否能進入預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公司進入預重整及重整程序的相關法律文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第9.4.1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如果公司被法院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軌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后續(xù)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第9.4.17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將被終止上市交易。
2020年以來,受疫情嚴重沖擊,其影響持續(xù)蔓延,造成公司資金緊張,流動性短缺,導致公司大量債務逾期,公司相關資產、賬戶被人民法院查封、凍結,公司信用受損,融資困難,公司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和經營危機。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關鍵詞: 人民法院